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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-3] (2)专业群负责人职责
日期:2018-10-30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           专业群建设负责人职责

专业群建设负责人对本专业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。在系主任、书记的领导下,主持本专业群专业建设、课程改革、教学团队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价工作。

1.根据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导向,积极开展本专业群学术研究,在系主任领导下,拟定和落实本专业群的发展规划,及时修订专业群专业设置。

2.组织制订和修改本专业群的人才培养方案。

3.落实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指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,做好教材选用工作,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。

4.根据培养方案,组织制订审查本专业群的课程教学大纲。

5.负责本专业群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,制定本专业群师资建设规划,如教师配备、师资培训及青年教师的培养。

6.负责本专业群的课程资源建设工作,制定优质课程建设规划,监督、敦促教学团队开发课程资源。

7.提出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方案,负责本专业群实训室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。组织制定并审查实训室(一体化工作站)实训项目,确保实训项目科学合理,实训室使用安全规范。

8.组织、指导和监督本专业群教学质量评价工作,并负责评价模式改革工作。

9.协助系主任、系教学科,组织落实院、系两级各项教学改革的计划和措施。积极推进本专业群教学内容、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的更新和优化。

 

 

 


 
常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专业群建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