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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1-3] (4)群课程负责人职责
日期:2018-10-30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群课程负责人岗位职责

1.课程负责人是指主持专业群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主讲教师,在部和专业教务处的领导下,配合专业群负责人、专业负责人按照学校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要求,全面负责课程建设工作和本课程的教学组织工作。

2.负责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、考核大纲的编制或修改工作。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集体备课,改进和调整教学方法,推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使用和教学方法的改革。

3.组织课程组成员进行教材选用、实验指导书等自编教材和补充讲义的编写等建设工作,并报部分管教学主任审核,纳入教材选用计划。

4.定期检查课程组成员教学进度与学期授课计划完成情况,教案与教学大纲符合情况,作业批改、辅导执行情况,以及实验报告提交情况。

5.负责组织本课程的教学活动。组织课题组教师共同讨论建设本课程的各主要教学活动(包括教学大纲、教材、备课、课件、课堂教学、批改作业、命题考试、阅卷成绩录入和提交等工作)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次。组织课程组全体教学人员互相听课、观摩和评课。

6.负责组织本课程教学内容、形式、方法、手段的改革。负责本课程组青年教师的指导与培养工作,共同提高教学梯队的整体水平。组织申报本课程范围内的教学研究项目和教改课题。鼓励和支持本课程组教师积极进行教学科研,撰写科研论文。推荐本课程教师申报各级各类教学奖励。

7.协助所在部主任搞好本课程建设工作(如达标、评优、精品课程等),按照学校课程建设的要求和条件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课程建设规划,在建设期内建成校级合格课程、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程。

 

 

 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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